威客律师网

  • 服务
  • 选择区域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16(公司法司法解释三18条解读)

  • 企业/公司类咨询
  • 时间:2023-11-21 04:45
  • 阅读:245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公司法解释三全文详解是:《公司法解释三》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公司法解释三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的司法解释。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1、公司法解释三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的司法解释。

2、第三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法律主观: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规定了下列事项:股权转让后办理变更登记;债权人诉讼请求权;出资人出资义务股东抽逃出资;股权归属;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责任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的司法解释。

5、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法司法解释

公司法第三十条的司法解释: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关于最高人民法院 公司法 司法解释 为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法规 和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全文的具体条款如下:关于公司决议效力的条款;关于股东知情权的条款;关于利润分配权的条款;关于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的条款等。具体条款由于数量过多不一一赘述。

法律分析: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

公司法16条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主观:关于投资公司的法律法规如下: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不得约定对投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主观: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和 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法第十六条1994年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4年07月01日生效)(1993年12月29日发布,1994年07月01日实施,1999年12月25日修订。

《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因此,法人在有效存续期间,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是否是法人真实意思主要以是否符合公司法16条判断标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属于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责任是什么

股东未出资的法律责任为:承担向公司足额缴纳的责任;承担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责任;承担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责任。

法律分析:对于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

对于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 公司法 》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 违约责任 。

对于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有下列责任,即向公司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出资额的责任;以及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的义务,必须履行。

全部评论(0)
推荐阅读
  • 房屋买卖的主要义务(房屋买卖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 房屋买卖的主要义务(房屋买卖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 房屋过户属于买卖合同的义务吗办理过户登记是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卖房子的人转移房子所有权是他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转让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当事人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缴纳税费后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出具房地产权属证书。因此,水电过户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必须履行的附随义务。
  • 房屋/土地类咨询
  • 时间:2023-12-05 10:09
  • 阅读:135
  • 私人拖欠工程款怎么要(个人欠工程款不给找哪个部门投诉)
  • 私人拖欠工程款怎么要(个人欠工程款不给找哪个部门投诉)
  • 个人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收集对方欠材料款的证据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起诉需要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和案件相关证据。起诉的流程是: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工程款拖欠起诉流程是什么工程款拖欠起诉流程如下申请财产保全;写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执行判决。
  • 工程/金融类咨询
  • 时间:2023-12-05 10:06
  • 阅读:245
  • 金融犯罪与经济犯罪的区别,金融与经济犯罪辩护实务
  • 金融犯罪与经济犯罪的区别,金融与经济犯罪辩护实务
  • 金融犯罪和经济犯罪哪个严重1、法律分析:经济犯罪和金融犯罪的区别如下:两者所相适应的经济形态不同。新型金融犯罪是社会经济发展高度现代化、高度社会分工下呈市场化、商品化的条件下,随着现代经济秩序、经济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类经济犯罪。2、经济犯罪组织:包括非法经济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招摇撞骗等。3、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权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严重经济犯罪;重点打击赌博、毒品以及利用网络所进行的犯罪;重点惩治知识产权犯罪。
  • 刑事/行政类咨询
  • 时间:2023-12-05 10:03
  • 阅读:268
  • 公司法人跟股东变更,公司法人跟股东变更的区别
  • 公司法人跟股东变更,公司法人跟股东变更的区别
  • 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的流程是什么?法律主观:公司股东变更流程:去工商局提出申请;提交变更材料(如股东名册、新股东的身份证明等);领取《登记决定通知书》,再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法律主观: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第一,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也可以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第制定新的公司章程(有章程的话,可以制定章程修正案)。公司换法人和股东需要做出以下手续:准备合法证明文件:需要准备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工商注册证等等。
  • 企业/公司类咨询
  • 时间:2023-12-05 10:00
  • 阅读:170
  • 2023房屋买卖公证什么手续,买卖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 2023房屋买卖公证什么手续,买卖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 房屋买卖公证怎么做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在进行房屋买卖公证前,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公证机构会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实,以确保其真实有效。2、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审查。3、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公证人员进行初步审核之后,如没问题会通知申请者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同时缴纳一定的公证费。
  • 房屋/土地类咨询
  • 时间:2023-12-05 09:57
  • 阅读:155
联系我们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