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财务出现问题,第一责任人是企业法人,第二是财务负责任。
2、由于财务公司业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方法等技术问题产生的错账,应由财务公司负全责,但此行为对第三者产生损失时,委托方的主体责任不免除,应承担连带责任。
3、但一般来说,财务人员是第一关。法定代表人也是第一责任人。
4、法律分析: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1、(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2、由单位负责人负责。根据查询中国会计网显示:《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他们需要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3、法律主观: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人。
1、公司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连带责任或者是过错责任。
2、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的责任是要有对工作和资料完整性的负责、存在过错行为就需要接受处罚。公司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风险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连带责任或者过错责任。
3、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是什么(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编制项目部的季、年度会计报表,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负责成本费用核算。
4、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如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5、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